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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发布时间: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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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二、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岩土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 作为科研项目完成人完成 国 家 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2 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1 项和市(厅)级科研项目 2 项以上,并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验收或评价。

  2. 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 2 项以上,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3. 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产品、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 3 项以上,并通过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从事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岩土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按专业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

  ①建筑设计:作为主要负责人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 3 项大型工程项目或 4 项中型以上工程项目的设计;

  ②建筑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作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 1 项以上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 2 项以上二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

  ③岩土工程(岩土勘察、设计、测试、治理,水文地质勘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作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专业)负责人完成 3项大型或 4 项中型工程;

  ④安装工程(管道、钢结构、工业设备、起重运输、工业电气仪表等):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 1 项以上一级机电安装大型工程或 2 项以上二级机电安装中型工程项目的施工;

  ⑤装饰装修:作为项目经理或技术(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 2 项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或 3 项以上二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装饰装修的设计和施工。

  (一)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者获国 家授权评奖的行业协会、学会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1 项以上或三等奖 2 项以上。

  (二)获省(部)级优秀规划、勘察、设计二等奖 1 项以上或三等奖 2 项以上,或者获市(厅)级优秀规划、勘察、设计一等奖 1 项以上或二等奖 2 项以上或三等奖 3项以上。获省(部)级建筑业、房地产业行业奖项 1 项以上,或者获市(厅)级建筑业、房地产业行业奖项 2 项以上。

  (三)参与主持省级重大科研、工程项目的研发、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生产等技术工作 3 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附鉴定或验收材料)。

  (四)参与主持省(部)级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设计、引进、实验、示范等技术工作 3 项以上,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并得到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附鉴定或验收材料)。

  (五)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发明专利 1 项以上,或者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本专业实用新型专利 3 项以上,转化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以专利证书、转让协议和转化效益证明为准)。

  (六)参与完成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3 篇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并实施。

  (七)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含省级工法)或地方性法规(含规章、规范性文件)1 项以上;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含省级工法)或地方性法规(含规章、规范性文件)2 项以上,并正式公布实施,用于生产实践。

  (八)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 3 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或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

  (九)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大型工程项目 1 项或中型工程项目 2 项,或者参与完成大型工程项目 2 项以上或中型工程项目 3 项以上,其项目通过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验收(附验收材料)。

  对业绩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师,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符合现任职称规定年限要求,由 2 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现任职称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可破格申报:

  (二)参与主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3 项以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或参与主持完成省(部)级 2 项以上或市(厅)级工程项目 4 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成果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三)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含省级工法)或地方性法规(含规章、规范性文件)2 项以上;作为主要起草人(限前 3 名),编制完成行业或地方标准(含省级工法)或地方性法规(含规章、规范性文件)3 项以上;作为主要编著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具有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论文 3 篇以上,或在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5 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 2 篇,或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 1 部(独著10 万字以上,合著 20 万字以上其中独立完成 10 万字);或担任国家标准设计图集的

  主要设计者,或国 家 级工法的主要编写者,或国 家 级建设工程定额的主要编制者,或国 家 级新技术应用示范项目或建设科技示范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是指国家或地方政 府、行业主管部门或被授权的行业学(协)会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及省职改办认定的其他市(厅)级奖励,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科学研究成果和业务工作方面突出业绩和创新性的肯定。奖励的级别分为国 家 级、省部级和市(厅)级。

  国 家 级奖项指国家科学技术奖(5 个子项);省级奖项指省科学技术奖(5 个子项);部级奖项指国家部委及国家级有关行业学(协)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市级奖项指市科学技术奖;厅级奖是指省直厅局或省级有关行业学(协)会颁发的本专业奖励。上述奖项以奖励证书为准,其中规划、勘察、设计类等奖项,限额定人员;施工、监理类等奖项,每项目主专业限 2 人,其它专业限 1 人。

  以公布的获奖项目、单位名单为准,主要获奖人员是指项目经理(含专业(土建、水暖、电器)工长各 1 名)、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且有符合规定的佐证材料(如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人员和过程及竣工验收签字资料等)。严禁同一获奖材料重复使用。

  参照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确定,大、中、小型工程项目,是按国家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执行;一、二、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是按国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一、二、三类建筑工程项目,是按申报所在地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执行。

  指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定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公认的机构批准。层级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省级 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为政 府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社会标准。

  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环保、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工法分为国 家 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 家 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是指负责该项目的全面工作,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编写工作大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任务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及疑难问题,协调各专业工作,确定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撰写成果总报告的人员,一般为项目第 1名。参与主持、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前 3 人,指参与者至少参加了该项目总工作量的 70%及以上,相关报审资料中应附有证明材料:总结、单位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本人签字的相关资料等。技术骨干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或分支专业技术负责人,一般为项目人员的前 5 名,对于大型项目为前 7 名。

  指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该项科技成果自始至终从策划、研发、试验全程参加)。一般 1-2 人,较大综合性科技成果一般不超过 5 人。

  是指标准、规程、技术规范、法规等的主要创作(编写)人和单位。一般不超过 5 人,重大综合性基础标准不超过 7 人,以出版物所列人员名单为准。

  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 万元以上)30%以上。成果推广转化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 万元以上)20%以上。成果推 广转化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指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两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 万元以上)10%以上。

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图1)

  指具有 ISBN 书号的学术著作,是指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研究成果,不包括编著和译著。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 ISSN 刊号和 CN 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核心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收录的期刊。论文应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论文信息的检索,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

  在“业绩成果条件”中,同一事项若同时符合条件中几个条款,仅认可其满足最前面的一个条款;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的,仅以最 高奖项作为业绩材料,所提供业绩不累计。